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加大非法倾倒垃圾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维护我区生态环境安全。
近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太和镇迳口村许广高速路段东侧空地倾倒建筑垃圾(砖渣、水泥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经过现场勘察,发现当事人已将建筑垃圾倾倒完毕,倾倒体积约1.2立方米。
执法人员现场拍摄取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告知当事人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并当场向涉案人员发出《协助调查通知书》和《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各一份,责令其立即清理所倾倒的建筑垃圾。同时,追根溯源,发现另一涉案人员涉嫌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
经查实,涉案司机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高速路段东侧空地,涉案场主在太和镇迳口村许广高速路段东侧空地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受纳建筑垃圾的体积约36立方米。上述两名涉案人员行为均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3月2日对涉案司机作出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涉案场主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两名当事人已主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